离退休教职工住院探望制度
2022-03-15



根据我校离退休工作的实际情况,离退休教职工因病住院看望作如下规定:


1、离退休教职工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工作处和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应及时进行慰问。


2、做好定期探望工作,主动关心住院老同志的病情,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做好思想工作。


3、离休老领导住院情况及时通报分管领导,由本处和组织部有关负责陪同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探望。


4、对离休干部、退休厅局级干部要有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探望,并做到定期探望,了解情况。


5、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校领导探视应派人陪同前往。一般退休教职工由本处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进行探望。


6、因病住院离退休教职工探望慰问的慰问品由离退休处根据学校慰问标准负责购买。